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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作废怎么操作_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

商标 2023年12月14日 15:44 63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电子发票作废怎么操作_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电子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2.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
3.空票作废的发票如果处理
4.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电子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电子普通发票无法作废,只能红冲。

操作步骤如下:

1、点开已经开好的电子发票,可以看到作废这一栏是灰色的,也就是无法作废;

2、重新打开发票填开——普通电子发票填开——负数;

3、点开负数,会弹出这样一个对话框,把需要作废的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如实填写;

4、然后就会自动弹出一张负数的发票;

5、点击打印,注意这里的打印不是真的打印,只是为了弹出发送的对话框,点开打印以后,填写顾客的****,即可成功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条 会计帐簿登记,必须

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

收到的专票作废应该怎么做

答:发票开具后已交付受票方,符合作废条件的,分以下几种情况:

(1)开票有误,不涉及金额和税额的,如抬头、税号、备注栏等信息不正确需要重开的.

开票方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在新系统内按「作废」处理,纸质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留存备查.

受票方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取得对方签收的证明,作为发票已退回的证据,在正确发票到来之前,暂时作为采购业务的原始凭证.

正确发票开具且交付受票方之后,由于此业务不影响交易双方的财务指标,且受票方尚未认证抵扣,仅为换票处理,因此无论是专票还是普票,交易双方均无需做会计处理.

正确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开票方销售业务的原始凭证,抵扣联和发票联作为受票方采购业务的抵扣凭证和原始凭证.

(2)开票有误,涉及金额和税额的,如税率适用错误,金额开具有误需要重开的,除按照(1)进行票据处理外,还需要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

开票方和受票方应先红冲原错票对应会计分录,然后再根据正确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3)发生销售退回的,开票方应取得对方退回的记账联和抵扣联,在新系统内按「作废」处理.交易双方按照会计准则关于销售退回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的专票已经认证的还能作废吗?

认证的不能作废.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关于收到的专票作废应该怎么做,上文分没有认证和已经认证的不同情况分别为大家做了讲解,如果读完上文还不能理解的,我们还备有专业的老师在线答疑,只需要点击网站右侧就会得到想要的答案,在线等你财税道路一起成长.

空票作废的发票如果处理

作废的发票,需要把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保管好,然后按月装订成册。由于发票已经作废了,就不需要对作废发票做相应账务处理是,只需要把作废的发票所有联次按规定保管好,不要把作废的发票弄丢了。

发票是绝对不能私自销毁的,也不能随意扔掉,一般要看发票还有没有发票应该有的利用价值,如果有就应该声明丢失作废,这是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就在存根的一页附上说明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作废的发票,需要把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保管好,然后按月装订成册。由于发票已经作废了,就不需要对作废发票做相应账务处理是,只需要把作废的发票所有联次按规定保管好,不要把作废的发票弄丢了。

发票是绝对不能私自销毁的,也不能随意扔掉,一般要看发票还有没有发票应该有的利用价值,如果有就应该声明丢失作废,这是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就在存根的一页附上说明就可以了。

作废发票有必要是当月的发票,假如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法冲掉该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持回收的原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才干进行红字发票打印,开具的红字发票不予交付受票人,与回收的原发票联一同张贴,作废、红字发票验销时,交税务机关查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空白发票作废操作:

一、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二、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三、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发票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发票不使用了,当月的发票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即可。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发票作废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

一、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吗

一般不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但是增值税发票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发票已开,对方不付款,税票不以随意作废。需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且发票开具日期为当月才可以作废。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

二、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退回要怎么处理

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按照销项负数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步骤如下:

1、点击进入系统,会先出现等候提示,再弹出操作员登录画框;

2、点击专用发票填开;

3、弹出对话框后,要核对手上将要开出的纸质发票的种类,代码和号码是否与提示上的一致,如一致,点击确认;

4、根据开票资料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对应的客户的资料,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

5、点击标题栏上打印,弹出发票打印画框后,最后再点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标签: 发票 作废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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