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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如何申报?_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开票如何申报

商标 2023年12月10日 09:53 52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如何申报?_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开票如何申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如何申报?
2.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开票如何申报
3.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如何缴纳

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如何申报?

众所周知,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从年4月1日起,简易计税按3%的税率计算,一般税按9%的税率计算。那么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时本地如何申报?

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申报的方法

1、先填写一张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的预缴税款需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和第5行“不动产租赁预征缴纳税款”中填写;

2、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用于抵扣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预缴税款反映在第28行的“分期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的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纳税。

异地项目预缴税款的计算

1、简易计税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一般计税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3、其他税种:在计算预缴增值税后,根据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缴纳(不预缴)。如果印花税已在当地缴纳,则不会向机构所在地申报。企业所得税,由施工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总公司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向项目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一些地方还将要求申报个人所得税。实行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项目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开票如何申报

填到预缴税额栏,抵减本月应纳税额,抵减后的税额为本月应交税额.

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 "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 "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 "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如何缴纳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开票如何申报

答: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如何开票?

1.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税务会计申请开具外经证,开具时限应为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之前;办理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后应及时到施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备案需向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施工合同复印件

(2)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3)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工程项目涉及外部分包的,项目会计应及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在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备案.

2.分包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工程项目涉及分包的,为及时做销项税额抵减,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开票增值税发票

3.计算预缴税款金额.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在建筑服务所在地缴纳预缴税款的申请

根据计算的预缴税款金额,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预缴时应向施工所在地国税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外经证开票如何申报?如果发生了外地工程除了办理外管证之后去工程地按照税法要求的税率预缴税款,回到所在地的税务之后还要填写上文里笔者告诉大家的两张申报表,具体项目的填写内容都在上文了,不会的继续阅读学习.

法律主观:

近日,有一家 房屋拆迁 公司 竞标成功当地政府的一项房屋拆迁工程。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中拆除下的旧门窗、钢筋等归 拆迁 公司所有,拆迁公司拆除后直接对外出售,销售价款100万元。该公司是否需要认定为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如果认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什么税率征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 纳税 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 小规模纳税 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因此,非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企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应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从事“ 营改增 ”应税服务的企业,年销售额以500万元为标准。 对于本案例来说,该房屋拆迁公司符合年销售额80万元这一标准,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但是该企业销售业务并非其主营业务,显然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仍然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那么,该企业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 函〔2009〕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文件第四条对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规定为: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对于该企业来说,如果申请一般纳税人,则该笔业务销售额为100÷(1+4%)=96.15(万元),应纳税额=96.15×4%÷2=1.92(万元)。 如果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则该笔业务销售额为100÷(1+3%)=97.09(万元),应纳税额为97.09×2%=1.94(万元)。

法律客观:

一、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如何操作国家政府部门公布了一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结合北京市通州区税务部门发表了一个新的通知,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调查,列出了时间和内容要求,你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相信这些对你会有帮助。关键还是从建筑企业的特点和性能出发,在改革的过程中摈弃旧的管理模式,发扬行业优势与自身的品牌影响,尤其对财务管理更上一个档次。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在税改中取得较好成果。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办理(一)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标签: 纳税人 预缴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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