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和发放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_计提发放工资怎么写会计分录?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计提和发放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_计提发放工资怎么写会计分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计提和发放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2.计提发放工资怎么写会计分录?
3.计提发放职工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和发放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补偿,都属于职工薪酬。其中,职工工资就是职工薪酬的一种。那么发放和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计提和发放工资分录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用于销售的就计入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社保(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职工薪酬包括什么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计提发放工资怎么写会计分录?
用人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薪资。用人单位计提和发放工资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即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次月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提发放职工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工资发放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给予职工的一种保障,社保和个税都是根据工资数额缴纳的,那么计提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计提工资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社保/公积金时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企业发放工资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现金(实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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