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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写会计分录?_计提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和教育费附加3000元。怎样做分录?

商标 2023年12月10日 09:47 59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写会计分录?_计提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和教育费附加3000元。怎样做分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写会计分录?
2.计提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和教育费附加3000元。怎样做分录?
3.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的附加分录
4.承租人代付房东支付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怎么做分录

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写会计分录?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们常见的小税种,企业在核算这两个税的时候应当设置应交税费科目,然后在此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

1、当企业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实际缴纳相关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城建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缴税额=(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适用税率

什么是税金及附加?

指的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但并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月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核算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计提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和教育费附加3000元。怎样做分录?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按照您的表述,可能网上申报重复划缴了税款。

 因此,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01。9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401。18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900。76

 上交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4609。88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802。36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801。52

 这样就在“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科目产生借方余额为1401。18,在“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产生借方余额900。76,误征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也都在次月申报时抵交。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常见涉税风险

 风险点——

 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其中:

 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2)、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1990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其中: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六条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

 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

 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拓展营改增后还交城建税吗

 “营改增”前,对跨区域经营房地产业、建筑业、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等部分应税行为,采取属地征管。“营改增”后,对上述应税行为的税收征管进行了重大调整,实行“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新的征管方式。那么,随之而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怎样处理?

 一

 城建税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核算与应缴税款计算的特殊性,对跨区域经营企业在项目地、服务提供地或销售地只是预缴,而并非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预缴增值税时,不应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

 “营改增”后,由原属地征管变为“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因此,应随预缴和申报地分别适用各自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

 实行“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后,由于跨区域经营会涉及不同的城建税率的情况,若按预缴地和申报地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预缴和申报,一方面造成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困难;另一方面,除了增值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无法比对外,对特殊情况下的税款抵、退的处理更复杂。因此,应以机构地或经营地的适用税率统一计算。

 大家对城建税清楚吗?下面来看看!

 分析:预缴的增值税真的是“预缴”吗?

 由于增值税具有专门的核算方法和应缴税款计算过程,跨区域经营企业在项目地、服务提供地或销售地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后,企业在会计处理上都作了已缴增值税处理,同时,税收政策上对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企业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因此,企业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实际上就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随增值税同时缴纳。

 预缴与申报分别适用各自的城建税率操作性有多大

 “营改增”后的城建税是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实际应纳”应指企业当期“销项减进项”后应缴的税额。由于增值税在财务会计核算上具有专门的核算方法和应缴税款计算过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一项业务分别核算预缴地和机构地应缴的增值税及计提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加之一些业务完成后,机构地通过核算有可能出现异地多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但随之多缴的城建税抵减哪个区域税率更无法操作;再者,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税务稽查或检查时,若要按不同税率的区域计算确定补退更是难上加难。因此,预缴与申报分别适用各自的城建税率在财务核算上不具可行性,在税务管理上更无操作性。

 “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的城建税适用税率

 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85〕69号)明确,纳税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号)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三税”缴纳地的税率: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两个文件前后不一,但目前仍然有效,各地也制定了按属地税率计算纳税的规定,如北京市:“外省、市来京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应在本市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均按经营所在地的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在营业税制下,纳税地为项目或服务提供所在地,税款计算简单直接,企业只要按不同区域项目或服务单独处理,城建税的计提、缴纳以及财务核算并无问题,在增值税制下,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为解决地方财政收入分配问题,实行“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办法,加之就地预缴并不一定是项目的应缴,因此,分别确定适用税率不可取,只能选择机构地或项目地之其一。

 根据上述分析,“营改增”后对实行“就地预缴,机构地申报”增值税办法的,应统一按照财税字〔1985〕143号文件规定,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按“机构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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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的附加分录

计提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和教育费附加3000元。怎样做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7000

—— 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0

计提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元,教育费附加9000。借:营业税及附加10000贷:城建7000,教费:3000。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是增值税和营业税还有消费税的附加,您看下贵司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或者是消费税,是按照这几个税的税率去计提的

计算本期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10,教育费附加1530,印花税100元,分录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40

贷 :应交税费—城建税 510

贷 :应交税费 —教育费附加 1530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00

贷:应交税金或应缴税费-印花税100

按规定计提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00和教育费附加50元 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500 教育费附加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50 希望采纳,谢谢。

本月份销售产品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元.教育费附加370元.怎样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300

—应交教育费附加370

这会计分录怎么写? 月末,计提本月应叫城市维护建设税500元,应交教育费附加2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00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500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00

计算结转应交消费税6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元,教育费附加116.3元,怎么写分录

首先计提: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176.3

贷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000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60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附加 116.3

支付时:借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000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60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附加 116.3

贷:6176.3

计提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基金的分录怎么做?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缴税费--营业税

----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基金

不明白可以问我哦 望采纳O(∩_∩)O~

按本月应交增值税的7%计算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按3%计算教育费附加 怎么样做分录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一般分录为: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编制会计分录。按规定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元,教育费附加1000元。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科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000

承租人代付房东支付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怎么做分录

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的附加分录

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提和缴纳通过"税金及附加"(损益类)科目处理,因此在写会计分录时,应该按照如下格式写:

(1)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2)缴纳税金及附加: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贷:银行存款

企业相关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相关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

1、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科目.

2、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3、采购、销售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销售费用"科目(新准则改为销售费用).

4、用于工程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5、职工福利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6、出租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其他业务支出".

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录怎么处理?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后,我们都知道在会计分录上的处理是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的科目进行核算的,如果你们对于小编老师讲解的资料有什么其他问题,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这里会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

承租人代付房东支付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怎么做分录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货币资金

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支付一切税费,是不是代表房产税也是由承租人支付的

房屋租赁里面所约定的承租人支付一切税费,所指的是房屋租赁过程中所承担的相关税费,房产税只有在房地产权利人出售房屋时才会产生的税费,所以,房产税本身是和租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所有税费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为是2个不同的主体,房屋租赁中说设定的税费,应该所指的是房屋租赁税吧,因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房地产权利人因为出租房屋获取租金,也就意味着房地产权利人利用该房屋经营,房租就是房地产权利人的经营所得,那么应该向国家支付相关经营所得,通常这方面的税费,如果是居住用房的话,应该是月租金的5%,当然是每个月多需要支付的,直到合约结束,但在实际生活中,房屋出租本身国家很难查实,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房地产权利人多没有去缴纳这方面的税费,除非有些承租方式单位承租或承租人需要房租发票去报销的话,那么因为房地产权利人个人是无法开出正规的房屋租赁发票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权利人才会去缴纳此税费,缴纳税费后,由国家相关税务机构代为开出正规的房屋租赁发票,那么你签的租赁合同里的这条由承租人支付一切税费,可以说是房地产权利人转介风险的一种行为,如果你倒时需要提供发票或万一被国家相关部门查到他房屋出租而需要缴纳租赁税的时候,他就可以说,他的租金里是不包含租赁税费的,届时万一需要纳税的话,就需要承租人额外支出了,当然了,实际生活中,这些多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如果不是这么约定的话,那么房地产权利人在出租给你房屋的租金上可能就会高点,会相应的将每月5%的租赁税费加在房租内了

承租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按房产租金计征的房产税=年租金*12%

通常是按季预交的,所以上面的公式再除以4就得出每个季度要交的房产税。

房产税里面包括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可以全部做到房产税里面吗?

房产税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没有关系的。不可能做到房产税里。

房产税是管理费用,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承租人承担修理费抵付租金,怎样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第三条第三款: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屋承租人是否缴房产税

房屋承租人不是房屋所有人,不是房屋资产的收益人,不必缴房产税。

用现金支付上月应该支付的出租门市房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

1、先计提(如果上月已提这个就可以不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2、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库存现金等

支付境外款项代扣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怎么做账?请教高手!

记账的时候可以挂账在管理费用,但是代扣代缴的税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因为这不属于你们公司为生产经营发生的支出。

承租人一定要交房产税吗

承租人是不用交房产税的,因为房产又不是你的,要你交什么房产税。。。

交房产税是房东的事,与你没有任何时关联,房东交不交房产税是房东的事,被罚款也是房东的事。

你只是按协议交房租就可以行了,并且还应交你用的水电气费,宽频费等生活所产生费用,其它的不你费心了。

出租房拒绝缴纳房产税,税务局要求承租方有义务代缴房产税,如果承租人也拒绝代缴房产税,税务局会怎么

房产税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只有在房屋所有人找不到的情况下才由承租人缴纳。

所以,一般情况下,税务局是不能让你缴纳房产税的。

标签: 应交 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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