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怎么交税吗(出售固定资产税费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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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做账怎么缴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①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6%)
销项税额=销售额×16%
②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发票开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卖出: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涉税问题按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执行: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以上的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地产以外的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包括房地产和其他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什么纳税?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什么纳税?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什么纳税,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出售的是动产,生产性装置,那么缴纳的是增值税。
2、如果出售的是不动产,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那么缴纳的是营业税。
计算交纳营业税时,企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其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处置固定资产该怎么交税
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1日后销售固定资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处置2009年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该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你就查一下入帐时有没有抵到增值税呀,抵了就按17交,没有抵到征3减1
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处置2009年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该按什么税率缴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怎样计算处置固定资产税率
在固定资产处置时,转让的固定资产,对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按17计算。
小规模2009年后自制固定资产处置按什么交税
哈哈,固定资产清理是不需要交税的。只有当你把清理后的资产出售时才需要交税。会计上的固定资产清理与实物的实际清理不是一个概念。
学校固定资产归谁处置
公办的学校应该属于教育部门也就等于国资委,就是国家来处置。要处置时写申请到有关部门审批才能处理
企业折价处理闲置固定资产需要纳税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实行简易征收,2008年以前买的,减按2%征收,以后买的,按3%征收
销售旧固定资产怎么申报纳税
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
首先, 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在购买时 (2 0 0 9年1月1日以后购买) 投入税的瓦卡哈拉,应当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缴纳销售时缴纳增值税, 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瓦卡哈拉购买没有进行投入减税 (2008年12月31日之前) 出售时或按照原规定将增值税支付减半,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的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上述规定外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上述规定外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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