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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还本销售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或发票如何开具?_卖方交增值税还是买方交增值税

商标 2023年12月08日 09:54 61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请问还本销售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或发票如何开具?_卖方交增值税还是买方交增值税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请问还本销售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或发票如何开具?
2.卖方交增值税还是买方交增值税
3.还本销售的增值税的最终也是由购买方来承担吗?

请问还本销售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或发票如何开具?

没有条例,只有方法。举例说明:一、基本案情某纺织品商场举行2003年假日促销活动,与厂家联合推出一系列促销活动。2003年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搞促销活动三次,通过促销售活动增加销售额35 690万元,同时赠送小商品2 910万元。2004年2月26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对该企业200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作为礼品赠送出去的小商品没有按税法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应补增值税为:2 910÷(1+17%)×17%=422.82(万元)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422.82×7%=29.60(万元)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对企业促销活动的涉税情况也进行了处理,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 910÷(1+17%)×33%=820.77(万元)在促销过程中,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末代扣代缴的企业应该赔缴。该业务企业应赔缴个人所得税额为:2 910÷(1-20%)×20%=727.5(万元)对于促销活动,企业共补各税:422.82+29.60+820.77+727.5=2 000.69(万元)对这笔业务进行补税,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李志鸿表示不理解,于是他请来了普利安达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小方。小方对该企业促销活动的具体操作过程进行了全面了解。原来,该企业在促销活动中进行了不适当的操作。以销售服装为例,凡购买一套某西牌西服便赠送该品牌领带一条,两种产品实际对外销售价格分别是488元和68元(均为含税价)。该商场的具体操作方法为:对客户出具的发票是填写西服一套,价格为488元,同时以领料单的形式(主要起签字备查的作用)领出领带一条,客户付款当然是488元,在账务处理上其销售收入为417.09元(即488元/1.17)增值税销项税额为79.91元。对于赠送的领带则按实际进货成本予以结转,进入当期“经营费用”科目核算。当税务机关来进行纳税检查时,便将上述赠送的领带价值68元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9.88元。处理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样,此项销售活动每人次最终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9.79元。同时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商场而言,搞赠送本身旨在借这样的销售活动来吸引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其结果呢?却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了企业的效益。二、分析点评(一)筹划分析小方指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商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来处理:办法一: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即将西服和领带价格分别下调,使其销售价格的合计数等于488元,并将西服和领带联袂销售。这样,也能达到促销和节税的目的。办法二:将赠送货物为销售折让来对待。将促销的主要商品按正常销售来对待,同时把赠送货物按其价值以销售折扣的形式返还给客户。即在普通发票(因直接对消费者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上填写西服一套价格488元,同时填写领带一条,价格68元,同时以折扣的形式将68元在发票反映,直接返还给客户,发票上净额为488元,客户实际付款为488元,这样便达到促销的目的。折扣额68元能够冲减商场的销售收入,即此项活动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417.09元,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79.91元,从而减少了增值税销项税额9.88元。同时也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二)筹划点评“买一赠一”促销方式是目前商业企业采用得比较多的促销形式,但是“买一赠一”促销方式影响到企业的计税销售额,如果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形成偷税之嫌。通过以上操作处理,不仅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而且还规避了税收负担人为地上升。这样操作之所以在法律上能够通过,是因为商场在商品的销售定价上有自主权,给客户(无关联关系)的折扣也有自主权。就该项促销活动来看,其销售净价也不会出现明显偏低的现象,因为第一、商场在促销时一般都采取适当提高相应商品对外销售价格的策略,并且,商品的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必要的调整是正常的,也是必须的;第二、具体操作方法符合有关法律要求。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根据这个规定,如果折扣额与销售额

卖方交增值税还是买方交增值税

还本销售的会计分录:

实现销售收入时,依据税法规定,增值税额按实际售价计算: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预提还本支出:

借: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

到期支付还本额:

借: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

贷:银行存款,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者部分价款。

还本销售的增值税的最终也是由购买方来承担吗?

卖方交增值税。

增值税的缴纳范围具体如下:

1、销售货物。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也应征收增值税。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不缴纳增值税。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余经济利益。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提供加工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的征税依据具体如下: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综上所述,增值税通常是由卖方交税,但是通常由买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您好!

所有的税额都是由消费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在生产流通环节,流通主体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购进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进入消费领域,不再流通了,也就不能抵扣了,以前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全部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标签: 增值税 销售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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