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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消费税怎么算_商品的消费税怎么计算

商标 2023年12月06日 16:27 50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应交消费税怎么算_商品的消费税怎么计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应交消费税怎么算
2.商品的消费税怎么计算
3.消费税怎么算
4.如何计算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怎么算

问题一:应交消费税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问题二:如何计算消费税? 增值税是:对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7%,

消费税也是对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消费税比例:

如:某商品:不含税单价1元/件,本月共计销售100件,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10%,请计算相关税金:

借:应收账款117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00*0.17)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1)1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元

由此可见: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单价:1元中包含了消费税因素,而不含增值税因素,在制定此单价时,除了其实际成本,毛利外,还考虑了消费税影响.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其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费、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消费税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着纳税筹划机会:

(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便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节税的角度看,企业应当尽量缩小成本和利润,以利于减少税款。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的确定上存在着节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低,从而节省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明显的节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大的弹性,因而具有节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的完税价格越小,对节税越有利。

因此,要求节税者尽可能地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计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的认可。这里就要用到转让定价,即让利于境内企业,然后以其他形式返还利润。当然公式中的税率也并不是一点节税机会也没有。比如,将整件分成零件进口,进口后再组装。一般来说整件商品适用关税税率较零部件的关税税率高,这种零件进口方式就使得整体适用税率下降,相应消费税也因关税的减少而减少。

(4)纳税人销售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有两点值得节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有经过节税筹划,将本可以压缩的含增值额的销售额直接按公式计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税。...>>

问题三:怎样计算 消费税税额 1、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额=[(14.3+4.1)÷(1-8%)]*100*8%=160万元

2、根据《消费罚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应纳消费税额=14040÷(1+17%)*25%+4000*0.5=5000元。

貌似 2为5510元错误。 如果答案是5510元,那么14040元为(不含增值税)

问题四:商品即交消费税,又交增值税,应该怎么算? 增值税销项额=1000/1.17×17%=145.30

消费税=1000/1.17×20%=170.94

假设没有进项抵扣

附加=(145.30+170.94)×12%=37.95

计算增值税时,计算基数中包含了消费税。

问题五:计算本月应交消费税1800元,怎么作会计分录? 40分 计算本月应交消费税1800元,会计分录为:

借:抚业税金及附加 1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

问题六:如何理解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即销售方按取得的销售款的一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的消费税。

以消费税税率10%为例,则销售方取得的货款中,10%为应交的消费税,90%为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对应的,购货方支付的货款中,10%为销售方应交的消费税,90%为销售方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换句话说,如果一件商品价值90元,则购货方需要额外支付10元的税款方可购得该商品,否则销售方是不愿出售的,交易是无法完成的。这里,10元的税款是这样计算而来的,先确定包含税款的总价 = 货价90元 / ( 1 - 消费税税率10%) = 100元,再计算应交的消费税 = 100 * 消费税税率10% = 10元,两步骤合并,即为:应交的消费税 = 货价90元 / ( 1 - 消费税税率10%) * 消费税税率10% = 10元。

在计算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时,实际上是由购货方取代销售方交纳消费税,但为保持进口货物与国内流通货物在税负及税款计算上的一致性,就需要按照上述思路进行折算。由于进口货物对应上例中90元的“货价”包括关税完税价格和应交的关税两部分,因此,上例公式演变为:应交的消费税 = (关税完税价格 + 应交关税) / ( 1 -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

问题七:按规定计算本月已销产品的应交消费税,消费税率A产品为30%,B产品为10% 请编制会计分录 1.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A/1+17%)*30%+(B/1+17%)*10% (要换算成不含顶值税的)

贷:应缴税费―应缴消费税

2.交税

借:应缴税费―应缴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行

问题八:消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算应交消费税时: 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每月底按实际需要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分录: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费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有时候还要注意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是直接出售还是继续加工

问题九:应交消费税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问题十:怎样计算 消费税税额 1、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额=[(14.3+4.1)÷(1-8%)]*100*8%=160万元

2、根据《消费罚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应纳消费税额=14040÷(1+17%)*25%+4000*0.5=5000元。

貌似 2为5510元错误。 如果答案是5510元,那么14040元为(不含增值税)

商品的消费税怎么计算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交。

2.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已纳消费税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

4.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的,已纳消费税可以在销售最终产品时,从交纳的消费税中扣除。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借方节约额,贷方超出额

当然借贷方都是对应的材料。

消费税怎么算

法律主观:

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法律客观:

《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如何计算消费税?

我们在购买商品的时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只是它是对商品征收,不由顾客直接缴纳,也许很多人并不知道但我们在购买商品时已经成为了一个纳税人。如果你对消费税税率还不了解,想知道它是怎么算的,就来看看这篇文章吧。

消费税怎么算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税目一共15个,税率最低3%(如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及以下的摩托车),最高56%(如甲类卷烟)。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适用税目为啤酒、黄酒、成品油。

2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适用税目为卷烟、白酒。

3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适用于除以上两种税率形式的其他项目。

从上述可以看出,消费税怎么算具体要看它属于什么税目,而我们平常所见到的大部分商品都是采用从价定率的方式,卖的越贵,商家(或生产厂家)所交的税就越多。

消费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标签: 消费税 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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