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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净额计算公式_销售净收入怎么算

商标 2023年12月04日 14:46 63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营业收入净额计算公式_销售净收入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营业收入净额计算公式
2.销售净收入怎么算
3.销售收入怎么计算
4.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营业收入净额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净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净额=营业收入-销售折扣或折让;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当期主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金额。

营业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当期主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金额,数据可取自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

济利益的总流入。按照营业收入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

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等。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

入净额应该是主营业务收入扣除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后的数额,称之为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在主要经营活动以外从事其他业务活动而取得的营业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

的比重较小。

销售净收入怎么算

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销售收入 = 产品销售数量 × 产品单价 。 销售收入的计算是在一个市场销售周期时间内,市场销售商品或是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的总数。周期时间一般以月度总结、一季度或是本年度计算。公司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一方面为顾客提供了使用价值或劳务公司,以达到时代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商品、劳务公司的使用价值,得到一定数目的销售收入,便于赔偿生产制造消耗,确保公司生产持续运行。以上就是销售收入怎么算的相关内容。

什么叫销售收入构成比

销售收入就是指公司售卖商品或提供劳务公司等得到的收入,包含商品销售收入和别的销售收入。公司产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需要递减本期的销售收入。销售收入 = 商品销售收入别的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等应递减本期的销售收入组成比便是实际市场销售来源于和开支的占比。计算方式通常通过归纳得到。本文主要写的是销售收入怎么算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销售收入怎么计算

销售净收入的算法公式为: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退回-数量折扣-销售折让。

扩展内容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是企业通过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货币收入,以及形成的应收销货款。按销售的类型,销售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两部分,其中产品销售收入是主要组成部分。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使用价值或劳务,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实现了产品、劳务的价值,获得一定数量的销售收入,以便补偿生产耗费,保证企业再生产不断进行。

销售收入是企业实现财务成果的基础,也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状况的重要财务指标。工业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是扣除销货折让和销货退回后的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的多少,取决于销售商品、劳务的数量和价格。

发生的销售收入记入“销售”账户的贷方,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记入“销售”账户的借方,销售收入大于销售成本与销售税金之和而产生的销售利润,由“销售”账户借方转出(亏损则由该账户贷方转出),同时结平“销售”账户。

销售利润

是企业在其全部销售业务中实现的利润,又称营业利润、经营利润,它包含主营业务利润。销售利润永远是商业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目标,没有足够的利润企业就无法继续生存,没有足够的利润,企业就无法继续扩大发展。

不少企业老板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面对超低利润的产品销售局面,一筹莫展。可是不降价产品就卖不出去,企业更没法生存,价格降下来了,产品销量越来越大,可是利润越来越小,甚至亏本。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销售净额=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折扣);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包括已经收到货款的销售收入和尚未收到货款但已经确认的销售收入(赊销)。

产品销售净额是购货单位最终承诺结算额,也就是真正算得上是销售收入的数额。销售收入净额与销售收入总额之比,反映企业商品在市场的竞争程度。

也反映了企业销售策略,以及合同落实程度。销售折扣折让占销售收入之比,有规律可循,应该找到最佳比值,以有效应对,即扩大销售额,又相对减少折扣折让额。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它应该是主营业务收入扣除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后的数额,称之为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式中,销售收入是指销售总收入减去销售退回、折扣、扣让后的净额,平均资产总额可采用年初年末的平均数。

总资产周转率也可用周转天数来表示,其计算公式为: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周转次数总资产周转率越低,周转天数越高,说明公司利用其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越差。

这不仅会影响公司的获利能力,而且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总资产周转率与流动资产周转率都是衡量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的指标。

一般来说流动资产周转率越高,总资产周转率也越高,这两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资产的运营进行了评价。

百度百科-销售净额

一、从税务角度区别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1)税务上的销售折扣是指: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2)销售折让是指: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3)从上面可以看出税务上的规定就是发生的折扣,就必须在一张发票上注明;税务上的折让是必须退回原开具的发票(如不能退回原发票,也要取得购货方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证明单,开一张红字发票),再重新开一张新的发票。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从会计角度的区别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1)折扣销售又称为商业折扣,是先折扣后销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折”,会计上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的。直接从单价中扣除。

(2)销售折扣是先销售后折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现金折扣”,这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货款而给予客户应收款项上的减免,应该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分录: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3)销售折让是因为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给购买方价款上的优惠,应该冲减销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冲减销售成本,因为并未退回货物,区别于销售退回。

会计分录:

发生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是当前发生较为频繁的销售模式,但企业对它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概念模糊,现笔者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对上述业务进行对比说明。

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至于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是否转出进项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对比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折让的增值税、所得税处理与会计处理是完全一致的,均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依该《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或者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法规定,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常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后,而且所得税汇缴期满(次年5月31日)之前,纳税人发生申报有误的,可以重新办理纳税申报。因此,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折让行为,其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此外,有些企业为了促销,与客户协议约定,在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上述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处理时,销售方应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相应冲减已售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同时转出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标签: 销售 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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