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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丢失怎么处理?_会计账簿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商标 2023年11月30日 19:36 53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记账凭证丢失怎么处理?_会计账簿丢失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记账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2.会计账簿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3.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记账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记账凭证是非常重要的会计资料,按照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但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记账凭证丢失了应如何处理?

记账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

(1)如果记账凭证丢失,所附的原始凭证没有丢失的话,可以重新填制一张同样的记账凭证补上,如果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那么在软件中打印出丢失的那张即可。

(2)如果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一起丢失了,那就要把原始凭证补齐了,如果丢失的是自制的原始凭证,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

(3)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记账联,可以复印公司的存根联入账。

(4)如果丢失的是外部凭证,就需要联系对方单位,重新复印一份作为原始凭据。

(5)如果丢失的是银行单据,可以联系银行补打银行回单。

虽然丢失了记账凭证有相应的处理方法,但是记账凭证还是由专人负责保管,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度,防止遗失的发生。发生遗失了,除了积极补救,还有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种。永久保存的会计资料就需要永久保存,不能销毁。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一般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需要保管30年,第二类是会计账簿,需要保管30年,第三类是财务会计报告,其中的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需要保管10年,而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需要永久保存。第四类是其他会计资料,像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以及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需要永久保存,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及纳税申报表保管年限是10年,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是保管30年。

会计账簿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凭证丢失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工作中,如果是丢失原始凭证(一张两张的):

如果是外部凭证,比如发票的话:专票可以找对方索取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普票目前没有明确文件一般参照专票或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银行回单可以找银行重新打印。

如果是内部凭证的话: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当会计账簿丢失时,正确的处理方式可以确保后续操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降低潜在的法律和财务风险。以下是一般的处理步骤:

1.立即报告:一旦发现账簿丢失,应立即向适当的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报告。这可能包括公司的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或法务部门。及时通知可以帮助防止潜在的欺诈行为,并有助于启动修复和调查的进程。

2.保护现场:丢失账簿后,应立即限制对丢失账簿的接触权限,并确保其他人员无法访问或使用这些信息。这可以防止丢失的信息被不当使用或访问,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3.寻找备份:如果可能的话,寻找备份或电子副本。有些账簿可能存在于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中,例如云存储或备份数据库。与IT部门联系,检查是否有其他备份或副本存在。

4.内部调查:通常,公司应启动内部调查来查找账簿丢失的原因和责任人。这可能涉及访谈相关员工,检查文件记录和IT系统等。调查的目标是确定丢失的原因,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未来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5.合规性评估:如果丢失的账簿涉及法规或合规性问题,例如报税或财务报告,那么应立即咨询相关法律或监管机构。他们可能提供指导或建议,以确保公司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定。

6.数据恢复:如果丢失的账簿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找回,可能需要寻求专业数据恢复服务的帮助。这些服务专业从事数据恢复工作,可能有能力找回丢失的账簿数据。

7.完善流程和培训:最后,丢失账簿的事件应作为改进的机会。通过审查和更新公司的会计和记录保持政策,确保类似的错误不会再次发生。此外,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数据保护和合规性的认识也是必要的。

8.法律咨询: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感到不确定或面临法律风险,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咨询。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以确保公司在处理账簿丢失事件时遵守法律要求,并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风险。

总之,当会计账簿丢失时,要冷静处理并遵循正确的处理步骤。及时通知相关方、保护现场、寻找备份、进行内部调查、合规性评估、数据恢复、完善流程和培训以及寻求法律咨询等都是关键步骤,有助于确保公司的财务和法律事务不受影响。

问题一:会计凭证遗失了一本怎么办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问题二:整本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啊? 如果税务局不查账,那么你们算是安全的。如果税务局查账的话,就会很麻烦。(一般情况下,税务局很少查企业的账的,除非你们厂的业务不太正常被税务局稽查科盯上了,或者是有办理业务税务局必须查账的)

所以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吧。专用发票发票方面,万一税务局查起来的话,不是还有抵扣联么,银行单可以去银行补,普通发票的话,尽量找回复印件,反正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金蝶里头也有电子版的帐可以备查。万一查起来的话,可以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可能涉及罚款,但是也不很多,如果你们和税务局关系好,他们可能当没看见。呵呵

问题三: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朋友,放心,会计法律会保护你的,不要去担心太多!

问题四:根据国家规定丢失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题五:财务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题六:会计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问题七:如果记账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帐簿保管-法律责任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不能简单套用《征管法》的相应条款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而是应在确定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原因、责任、性质基础上,再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现就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及稽查对策进行探讨。为此将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分为遗失、灭失、隐匿三种类型。遗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遗失,通俗的说也可称为丢失,是由于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账簿及记账凭证。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非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善意的丢失”。如账簿及记账凭证因被盗、失窃、洪灾、地震、海啸、火灾等造成的遗失。《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比较好理解。对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对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责任包括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可见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未按照规定保管”的行为,《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应当处罚。按照法治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下,不能对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但同为遗失,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遗失,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可给予处罚。《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灭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还包括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灭失就是使账簿及记账凭证不存在或使其消失,擅自损毁就是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损坏或破坏账簿及记账凭证,擅自销毁就是违反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规定故意、自行毁掉或烧掉、毁灭账簿及记账凭证。灭失、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等行为,属于《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对此种丢失行为,《会计法》和《征管法》同时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规定,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检查期间,纳税人销毁有关资料的,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认定为偷税,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匿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隐匿,是指纳税人为了某种目的,编造各种理由,故意将应当保存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转移、隐藏起来,躲避税务机关的检查。此种行为与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还是有区别的。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也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对此种丢失行为,《征管法》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征管法》规定,在税务机关检查时,纳税人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问题八: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 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玉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如果外来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应到原开出单位重新开具或索取盖有原开出单位公章的证 明,并注明所丢 失凭证的号码、 金额和内容,经 会计主管和村 负责人才比准,Ilj 经办人签字盖 章后,刁’能代替 原始凭证记账 如果丢失后确 实无法取得证 明的,如火车 票、飞机票等 原始凭证.经 办人须写出详 细情况,由会 计主管人员和 村负责人批准 后代作原始凭 证记账、@邱立霞$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经管站!276402 近日,笔者对村级账务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后,有的以白条的形式放在现金保管员的库存中不处理帐务,有的则是用张白纸写明丢失原因后便代替原始凭证记账。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问题九: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常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问题十:我一不小心把会计凭证弄丢了该怎么办 直接补入帐就可以了,付款凭证影响的只是你的银行帐面与对帐单不一致,不会影响税务的费用。

标签: 丢失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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