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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发票为失控状态怎么处理?_过期的进项票怎么处理

商标 2023年11月28日 09:51 52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进项发票为失控状态怎么处理?_过期的进项票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进项发票为失控状态怎么处理?
2.过期的进项票怎么处理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发现对方开错怎么处理?
4.财会人员必看:进项发票太多了如何处理?

进项发票为失控状态怎么处理?

处理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有两种情况: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发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经税务机关相关流程核实后,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属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应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实已申报并缴纳税款后,也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发现销货方存在违规行为或拒不履行其纳税义务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举报,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失控会怎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复认证”、“密文有误”和“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认证时失控”和“认证后失控”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

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属于税务机关责任的,由税务机关误操作的相关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属于技术性错误的,由税务机关技术主管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过期的进项票怎么处理

按照相关公告规定处理或者与开票单位协商退票,重开发票,税额直接转入材料费中。

1、进项发票没认证过期了,按照《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相关规定办理。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发现对方开错怎么处理?

问题一:过期未抵扣的进项发票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抵扣,如果你们没有抵扣,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处罚,但是财务上要做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和供应商协商,退还该发票,由对方作废后重新开一张发票给你们,由于开票日期变了,所以新开的发票可以抵扣。另外一种处理方式为不抵扣,不更换发票互直接用这张发票入帐,但是不抵扣进项税,将税金做为购买商品的成本一并入帐,相当于你们收到的是普通发票一样处理。

问题二:如果进项票过期了,会有什么后果吗?该怎么办? 增值税进项发票期限180天,过期就不能抵扣了,全额入成本。

或者和供应商商量一下,退还该发票,由对方作废后以现在的日期重新开一张发票给你们,就可以抵扣了,但不知对方肯不肯。

问题三: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该怎么处理 过了认证期,就只有认损失了。至于责任,这要看这张票在谁手上过期的。如果发票是在对方手上过期的,责任就应该由对方承担。注意,这认证与货物的质量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他认证以后,产品有质量问题退货,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有关退货手续给你,让人开具红字发票,而现在除了认损失之外,别无他法。

问题四:增值税发票过期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抵扣认证过期了只能进成本或费用如:借方:材料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方: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问题五:增值税发票过期怎么办 郑重申请加分发票不能重开了,但有一个方法可以帮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只要符合下述条件的逾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抵扣: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述的原因,估计聪明的你总能找到可以用的一条吧,一报基本上都会批的。(意思你懂的)

问题六: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期怎么办? 一、作废重开是不行的,因为作废只能在当月以内,依据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开红字发票也不行。因为开红字发票必须是在认证期(3个月)以内,这是众所周知的。

三、超过认证龚的增值税发票,只能是丧失进项抵扣资格,将进项税计入成本,看能否争取公司计入成本处理,那么多钱怎么赔啊。记住这次教训!

问题七:发票过期如何抵扣,进项发票过期还能抵扣吗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超过180天未及时认证的专用发票,一般是不能抵扣应缴增值税的。 但是,软银财务会计顾问提醒各位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2011年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可见,对于超过180天的进项发票,如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抵扣的,上报税务机关审批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哪些情况下属于客观原因呢?根据公告规定,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确实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进项发票未及时认证,分别以下情况提交税务相关资料后经税务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可以抵扣: 1、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1.1 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1.2 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1.3 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2、客观原因涉及第骇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2.1 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2.2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2.3 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2.4 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2.5 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问题八:请问进项发票没认证过期了要怎么办? 第一种方法,将你做入待抵扣税金部分转入相关成本

借:相关成本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金

第二种方法,去骇局打申请,叫对方开红字发票,再开封过来。(说是退货或其他原因)

问题九:增值税票认证过期,怎么办 现在的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国家已经从90天放宽到180天了,还要过期?总不会把发票开了当宝贝捂上半年吧?

不能认证不能抵扣了,对方当然要拒收了

剩余的尚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当然可以开具发票了。

有点纳闷:开了的发票自个藏上半年?半年前发出的销售收入到现在才开票?

问题十:公司有些因为进项太多而没有认证的进项抵扣发票,有的过期了,有的没过,想问一下,过期的怎么处理?拜托 一、过期的只能一并计入成本,但不会多交所得税 二、如果有十万的税额计入了成本中,不但不会多交企业所得税,而是少交所得税, 因为成本是收入的减项,成本加大了,利润就少了,而所得税是以利润数计算的, 100000*25%=25000,少交25000元所得税,如果你企业是25%税率的话 你多进了十万的成本,利润就少十万,所得税就少25000元 三、如果有没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抵,可以留到你抵完为止,以后月份抵扣都可以, 另外,十万进成本,损失十万的税额,是公司承担,损失的是增值税,不是所得税 如果按以上的方法操作,不会有问题,税务局看见,也不是问题,没问题, 税务不会追究任何责任,只是发票过期给公司造成了增值税的损失,是老板追不追究的问题 哦,我明白你的意思,现在是审计的来看出这个问题,认为你有人为加大成本,多抵减少收入,有偷企业所得税之嫌,如果将来国税查起来,是个问题, 那我们来分析一下,比如将来国税问,可以如下解释:进项入成本,确实加大了成本,少交了所得税,但首先这不是人为故意的,是无奈之举;第二,税法规定过期进项款抵扣可以入成本,没有做错;第三,这样的结果是少交所得税,以十万为例,少交2.5万,但也实实在在少抵了销项十万元,之差七万五是企业损失了增值税为代价的,哪个公司会为了少交所得税而故意为之。 关于审计人员为你出的点子,这些进项不入账,分析如下 一、 只进项不入账,还是发票都不入账,如发票都不入账,例:你实进货十个,因此事只入帐八个,二个不入帐, 将来你最多开销售发票八个,如果有二个购货方说可以不用你开发票,那么正好,如果十个都需要开发票,那么多出十万的销项,损失十万,但那二个没入账,故没有发生少交的二万五所得税,国税如果查得不细,无事,如果查得细,入账八个,为何开十个的发票,当然,这个不大容易查出来 如果只进项数不入账,入不含价数,货款对不上 二、 我不清楚发票是否联查,就是说给你们开发票的企业是一定会申报销项的,是否有一天会联查到,这些发票未何无人抵扣,这个你再咨询,是否有这个情况,我只知道国税对运输发票是联查的,双方都查, 三、 因不太了解你们具体情况,就分析这些

财会人员必看:进项发票太多了如何处理?

企业几个月前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入账,最近在偶然间发现对方开具的发票内容信息有误,按规定是要重新开具的,请问会计人员需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可以由购买方在发票系统申请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因此,由于企业已经按照错误的发票入账,那么需要先开具《信息表》交给开票方,开票方据此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企业可以按照红字发票进行红冲处理,然后再凭开票方开具的正确的蓝字发票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对于财会人员而言,遇到进项发票太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进项和销项,一直以来也是他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今天,深空网小编就在这和大家聊聊进项发票太多了该如何处理?

财会人员必看:进项发票太多了如何处理?

1、进项发票太多了,可依照税局要求税负率将多余进项发票留在手中,不认证也不入账。用库存作暂估入库的方式来处理。待到次月再进行认证,冲减暂估入库并且按照发票来入账。每个月都可以此类推,需注意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的问题。

2、对于多余的进项发票,可以采用全部认证抵扣掉的方式来处理。可将上期留抵税额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对于不怎么开发票的情况,凡是公司有销售产品,则销售时可不用开具发票。但是销售时不开具发票,仍然要提销项税。这样一来,也就减掉了上期留抵税额。

销售时不开发票,则可在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时候,单独列示到未开具发票进行填列。

相关知识延伸:

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叫做进项税额。对于以下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可准予抵扣: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增值税额是从销售方所取得的。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

3、对于农产品的购进,除了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外,还要对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买价(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及13%的扣除率来进行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在购进、销售货物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运输费用进行支付的,其进项税额应当依据运输费用金额(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所注明的)及11%的扣除率来进行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标签: 增值税 发票 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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