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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是怎样编制的?_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

商标 2023年11月28日 09:33 109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资产负债表是怎样编制的?_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资产负债表是怎样编制的?
2.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
3.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有哪些?

资产负债表是怎样编制的?

资产负债表是会计上比较重要的财务报表之一,可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的经营状况。对于资产负债表,会计人员应如何编制?

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

主要有5种方法,分别是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根据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以及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什么关系?

1、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科目期末数-“未分配利润”科目期初数=利润表“净利润”科目累计数

2、利润表“净利润”科目+“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分配利润-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数

3、至于现金流量表与另外两张报表的勾稽关系比较复杂,从另外角度说,单独从报表上并没有一定的勾稽关系,做现金流量表要有明细账作为支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小型企业不要求出具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静态体现,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将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具体项目予以适当的排列编制而成。它表明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账、分类账、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利润表是财务报表的一种,主要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常见的利润表结构主要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我国利润表采用的基本上是多步式结构,即对当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分步计算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

1、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勾稽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

2、一般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反映。资产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3、负债也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

4、所有者权益则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5、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6、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7、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8、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在编制时,首先需要把所有项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以适当的顺序加以排列。首先把所有项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部分,并按项目的流动性程度来决定其排列顺序。

2、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格式有账户式、报告式和财务状况式三种。其中,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项目,右方列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左右两方的合计数保持平衡。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应用最广,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要求采用的就是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

3、资产项目按其流动性排列,流动性大的排在前,流动性小的排在后;负债项目按其到期日的远近排列,到期日近的排在前,到期日远的排在后。

4、所用者权益项目按其永久程度高低排列,永久程度高的排在前,永久程度低的排在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有哪些?

一、熟悉编制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了解编制依据:科目余额表或总账、明细账只要有余额的科目,就一定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才能保证报表的平衡关系。

资产类项目大多是借方余额,若贷方余额填在资产类需要用负数填写。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反之。

三、资产负债表可以填写负数的项目:未分配利润。

四、清楚报表项目与科目余额表的对应关系(重点):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存货: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 商品进销差价+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6、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

7、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8、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9、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本年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往来的重分类调整:

1、其他应收款贷方余额,报表列入其他应付款。

2、其他应付款借方余额,报表列入其他应收款。

3、预付账款贷方余额,报表列入应付账款。

4、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报表列入预付款项。

5、应收账款贷方余额,报表列入预收款项。

6、预收账款借方余额,报表列入应收账款。

7、应交税费借方余额,报表列入其他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年初余额”栏填列方法:

“年初余额”栏的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年初余额”栏。

“期末余额”栏填列方法:

1、根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注:备用金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属于其他应收款。)

3、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1)“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3)“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5、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会计报告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而且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应收票据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如果“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于同一客户在购销商品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单独列示,不应相互抵消。即应收账款不能与预收账款相互抵消,应付账款不能与预付账款相互抵消,应付账款不能于应收账款相互抵消,预收账款不能与预付账款相互抵消。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果“预付账款”账户所属细账户的期末为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填列。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根据“应收股利”账户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原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和“劳务成本”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小企业,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在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本项目应根据上述账户余额之和分析计算后填列。

11、“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如果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2、“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用流动资产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上述1—12项金额相加填列。

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4、“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本项目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投资部分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5、“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取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本项目根据“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部分、“未确认融资收益”账户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账户中按长期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后的金额填列。

1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填列。

17、“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净值。本项目根据“固定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填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净值也包括在内。

1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价值。本项目根据“在建工程”账户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填列。

20、“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根据“工程物资”账户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填列。

21、“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2、“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净价,本项目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本项目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后填列。

23、“油气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减去累计折耗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价。本项目应根据“油气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耗”账户期末余额和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24、“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5、“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本项目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6、“商誉”项目,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本项目根据“商誉”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填列。

2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项目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2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30、“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用非流动资产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上述13—29项金额相加填列。

31、“资产总计”项目,反映企业所用全部资产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12、30项目之和填列。

32、“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3、“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短期债券等所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本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34、“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并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5、“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36、“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本项目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37、“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8、“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账户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9、“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各种利息。本项目根据“应付利息”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4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不包括企业分派的股票股利。

4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预计负债。本项目应根据上述账户分析计算后填列。

43、“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44、“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有流动负债合计金额。本项目应根据32—43项目之和填列。

45、“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各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填列。

46、“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价值。本项目根据“应付债券”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填列。

47、“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期末余额和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长期应付款后填列。

48、“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9、“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种预计负债。本项目根据“预计负债”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0、“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项目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1、“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负债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52、“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反映企业全部非流动负债总额。本项目根据45—51项填列。

53、“负债合计”项目,反映企业负债全部总额。本项目根据44、52项目之和填列。

54、“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股本(实收资本)”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6、“库存股”目,反映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本项目根据 “库存股”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57、 “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58、“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和“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59、“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本项目根据54、55、57、58项之和填列。

6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反映企业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本项目根据53、59项之和填列。

标签: 项目 填列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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