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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发票我方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_作废的发票还要开出库单吗

商标 2023年11月27日 19:09 58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认证发票我方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_作废的发票还要开出库单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认证发票我方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
2.作废的发票还要开出库单吗
3.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怎么办?

认证发票我方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

认证发票我方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

就是说,人家把你作废的票拿去认证了。你没交钱,但是,税局以为你交钱了,给人家抵扣了。现在矛盾的症结在于,你要交钱。光开说明,没有作用,要你交钱了,人家那边的抵扣才是合法合理的。你开票就是在进行这个交钱的过程。当然,为了避免他再次抵扣,上次抵扣的发票联或者这次你给他的发票联只能留一份给他,收回一份放入上次作废的发票中。

已认证发票对方作废帐务怎么处理

销货方对于作废的情况及后续抄报税及申报的处理不同,购货方也有所不同:

1、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手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票面上写了“作废”字样,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没有作废的操作,且销货方按正常票进行抄税和申报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可正常认证抵扣;

2、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但已通过人工补录后抄报税和通过国税机关门前受理申报并经异常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可正常认证抵扣;

3、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且在抄报税和申报时按“作废”票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已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退回开票方;

4、如购货方已抵扣进项的,须转出相应进项。由于具体操作涉及销货和购货双方,具体办理时购货方未必能准确了解开票方及开票方主管国税机关的相关操作,故建议出现此类问题时,应将具体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反映,由主管国税机关协助核实开票方相关情况后再予处理。

当月我方发票已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

1、联次还没有收齐就作废了,这属于违规作废了。若查的严,按照违规开具罚款,完全有可能。

2、让对方先去联系他的税务局,六月申报的时候不要抵扣这份发票的税额,具体操作可能需要对方税务局手动修改。然后你在对方申报后收回所有联次再盖章作废。

3、如果对方认证又抵扣了,也是找他的税务局处理,有个专门处理这个问题的系统,他的税务局可以改。他进项税转出后,再退发票给你。

对于已认证的那张发票要对方单位所在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然后你根据通知单开一张红字发票

发票作废但对方已认证并申报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只有对方做进项税额转出,还要说明情况,及时开具发票作为补充。

增值税发票误作废,对方已认证,我方已抄税,怎么处理

去税务局开红字发票,并重新开票给对方,原来的发票作废不能够恢复的

貌似3年前我一供应商开过来的发票也是这样的情况,当时没罚,只是会计跑了2次税务所。你这边赶紧让他把发票寄回给你,两边都要和专管员联系下,客户那需要进项转出,其实对你这边没什么影响,关键你客户不要埋怨你。

对方做进项转出后,你放重新开具就可以,罚款不用的。

增值税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怎样处理

增值税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应作进项税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我方已作废,对方已认证,影响买发票吗

我方已作废,对方已认证,影响买发票吗

这个要看现在去购买发票是否在你公司的申报期,如果是肯定是不能购买发票的,如果不是在申报期内,由于数据还没有上传比对,还是可以购买发票的,不过你公司最好到税务局将该张发票重新申报纳税才行,因为到申报期的话,你公司的数据是申报不了的啦!

作废的发票还要开出库单吗

发票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发票不使用了,当月的发票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即可。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发票作废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

一、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吗

一般不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但是增值税发票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发票已开,对方不付款,税票不以随意作废。需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且发票开具日期为当月才可以作废。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

二、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退回要怎么处理

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按照销项负数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步骤如下:

1、点击进入系统,会先出现等候提示,再弹出操作员登录画框;

2、点击专用发票填开;

3、弹出对话框后,要核对手上将要开出的纸质发票的种类,代码和号码是否与提示上的一致,如一致,点击确认;

4、根据开票资料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对应的客户的资料,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

5、点击标题栏上打印,弹出发票打印画框后,最后再点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后面不一定要附上入库单跟出库单,没有这方面强制规定。

但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汇总开具,后面必须附上开票清单。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进项税额对企业纳税人来说至关重要。财务收到相应发票后,会进行网上认证扣除相应税费。那么,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怎么办?以下是深空网总结的解决方案。

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怎么办?

1.先收到货物和发票并核实: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对方作废后,如退货: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对方作废后,如所购物品未被退回: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对方开具正确的发票并进行验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怎样做帐务处理?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之前是:

借:原材料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购进的商品在企业内部使用。

例如,当一个公司将购买的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这些商品没有附加值,只在公司内部使用。它们应该按历史成本定价,而不考虑价格。因此,当货物的用途发生变化,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时,只需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2.公司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转出的情况分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异常损失,其价值为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标签: 发票 作废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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