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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叫税前列支、税后列支?_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商标 2023年11月24日 10:25 62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请问什么叫税前列支、税后列支?_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请问什么叫税前列支、税后列支?
2.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3.税前扣除和税前列支有什么不同
4.所得税前扣除和税后扣除的区别
5.所谓的税前列支和税前扣除到底是什么意思

请问什么叫税前列支、税后列支?

这个“税”是指“企业所得税”

所谓“税前列支”就是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开支,税前扣除的。

所谓“税后列支”就是指:与上面正好相反,不以有开支的费用等,但如果支出了,在年底税务“汇算清缴”时,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的,当然企业在申报时,也可自行调整的。

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所得税费用税前列支也称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入账的成本费用等项目实施扣除的行为。

国家对于所得税费用税前列支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十条的内容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法律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均不能扣除。

税前扣除和税前列支有什么不同

法律主观:

在企业中,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办法的规定,工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税金等都要进行税前抵扣。如果企业对这个抵扣标准不熟悉的话,很容易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出现错误。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是什么?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根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社会保险费(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予扣除。(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4、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5、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6、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二、税前扣除的墓本原则是什么?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一般是指纳税人取得的与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过去,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成本、费用和损失税前扣除方面规定不尽一致,如内资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计税工资限额扣除制度,而外资企业所得税对工资支出实行全额据实扣除制度.,内资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人比例限额扣除,凡外资企业对公益救济性捐赠实行全额据实扣除等。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上存在许多差异。税前扣除标准不统一,是构成内资企业的税负重于外资金业的重要原因,不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竟争和公平税负,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做出统一规范,同时新税法实旅条例对准予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条件和具体标准,以及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作出了其体规定。综合上述,我们了解到企业所得税实行税前抵扣的项目很多,包括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也是根据不同项目有所区别的。在抵扣的时候要特别留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所得税前扣除和税后扣除的区别

"为避免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而采用税收的规定来核算会计"的做法是就是错误的.其实,我倒是觉得他们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要进行财务核算出具财务报告,没有搞清楚"财务列支和"税前扣除"的区别.具体"财务列支"和"税前扣除"的区别如下: “列支”与“扣除”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范畴术语。“列支”是财政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核算的规范用语,而“扣除”是税务法律法规中有关应纳税所得额方面的规范用语。也就是说,财政部门有权规定企业有关费用损失是否允许列支;而税务部门只能按税务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费用损失是否允许税前扣除,而不直接规范会计核算的列支问题。 从“列支”与“扣除”的直接作用对象上看,“不可以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及其相应调整,而“不可以扣除”只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调整,是否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则要视具体会计事项内容发生的时间而定。 从以下计算公式也可以看出“列支”与“扣除”的区别: (1)会计利润=收入总额-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及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所以不同,是“列支”与“扣除”的内容在计算的口径及计算时间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 2.我认为审计人员的做法是正确.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来进行,就是要看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放映了某一时点企业的财务状况、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按照税收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话,怎么能保证企业的会计核算及出具的财务报表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放映了某一时点企业的财务状况、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过,企业必须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税收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http://wenku.baidu.com/view/678f3c35a32d7375a41780b7.html

所谓的税前列支和税前扣除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计税基数不同: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所以税前扣除相对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小一些,应纳所得税额也就会降低,税后扣除是不能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肯定会高,应纳所得税额随之也会增高。

二、扣除不同: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释义: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三、计算缴纳不同: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征收的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这些减去的项目就是税前扣除,下面是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标签: 扣除 企业 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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