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账务处理是什么?_不是本单位的房子给安市场价转租给职工会计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账务处理是什么?_不是本单位的房子给安市场价转租给职工会计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账务处理是什么?2.不是本单位的房子给安市场价转租给职工会计怎么处理
3.物业公司收到公租房房租如何入账
4.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如何做账
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账务处理是什么?
租入固定资产是向外单位租赁取得使用权,并且需要支付租金,但其不属本企业所有,因此不在“固定资产”账户核算,租入固定资产入后再进行转租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的账务处理
租入固定资产:
借:其他业务成本/长期待摊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出租出去: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转租的: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成本怎么理解?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等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应当按照其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在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收入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代购代销、材料销售、包装物出租等收入,并且应当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如“代购代销”、“材料销售”、“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不是本单位的房子给安市场价转租给职工会计怎么处理
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存入
计提税金
说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代开发票时上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物业公司收到公租房房租如何入账
1、转租的房租收入账务处理与出租收入一样账务处理。
2、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税金计提: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租入后再转租如何做账
物业公司收到公租房房租如何入账
1.一次性收到房屋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执行收入新准则,下同)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如果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需在房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以房屋出租为主业,下同)/其他业务收入
3.如果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直接就不动产出租进行纳税申报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4.不是一次性预收租金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1)先收租金
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执行收入新准则,下同)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以房屋出租为主业,下同)/其他业务收入
(2)后收租金(如每半年收取一次租金)
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以房屋出租为主业,下同)/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租金或者合同约定收租金日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成本(公允价值模式不计提)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房屋出租的增值税处理
1.适用税率9%(一般纳税人)/征收率5%(简易计税或者小规模).
2.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其中取得的不动产时间判断:
--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或抵债方式取得,以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为取得的时间.
--纳税人出租或转让自建不动产,以建筑工程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按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
(2)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预缴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4)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6)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7)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4.发票开具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收取租金方式的不同账务处理也是不同的,上文关于物业公司收到公租房房租如何入账的解读就结束啦,对于房屋租金的增值税处理大家也要掌握哦.我们为广大财税小伙伴提供专业的财税资讯、会计税务实操知识,更多关于物业公司的账务处理问题,请登录我们的网站选择物业公司行业实操课程学习.
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后再进行转租的,一般将转租出去取得的收入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而租入资产时支付的款项,则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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